很多朋友在购买电动观光车的时候会有一些疑问,其中就包括电动观光车出租协议书的问题,那么下面诺乐电动科技就来给大家解惑。
电动观光车出租协议书
一、协议双方
出租方:(以下简称甲方)
承租方:(以下简称乙方)
二、租赁物品及用途
三、租赁期限
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。
四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- 租金:乙方应支付甲方租金人民币____元/日。
- 支付方式:租金应在每次租赁期限开始时,以现金形式支付。
五、车辆维护与保养
- 甲方应负责电动观光车的日常维护与保养,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。
- 乙方应爱护车辆,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。
六、保险与风险
- 甲方已为电动观光车购买保险,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、第三方责任险等,乙方无需为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承担赔偿责任。
- 租赁期间,电动观光车遗失或损坏,乙方应按照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进行处理。
- 租赁期间,电动观光车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由甲方承担。
七、其他条款
- 乙方应确保所租赁的电动观光车仅用于游客观光用途,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非法活动。
-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,如未能按时支付租金,甲方有权终止协议。
-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协议文本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-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协商补充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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